大方之声税务专刊-2021年3月下

发布时间:2021-03-23

重磅两会优惠政策


两会重磅消息!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个税减半,小规模纳税人起征点从月销售额10万提高到15万,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5%变2.5%,研发加计扣除75%变100%!


1、将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起征点从月销售额10万元提高到15万元。

【附现政策】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2、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到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所得税。

【附现政策】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3.研发加计扣除:100%扣除  延续执行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75%政策,将制造业企业加计扣除比例提高到100%,用税收优惠机制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着力推动企业以创新引领发展。
【附现政策】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在上述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


4.对先进制造业企业按月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

【附现政策】纳税人当期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按照以下公式计算: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增量留抵税额×进项构成比例×60%


5.扩大环境保护、节能节水等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范围,促进新型节能环保技术、装备和产品研发应用,培育壮大节能环保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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