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2019年1月,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通知,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同时,放宽可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小型微利企业标准。
一、关于小微企业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为小型微利企业。
二、友情提示
经过几次政策变化,小型微利企业标准不断提高,范围不断扩大。有数据显示,今年小型微利企业标准提高以后,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企业占所有企业所得税纳税人的比重约为95%,也就是说,95%的企业都是企业所得税上的“小型微利企业”。
三、优惠政策
增值税优惠政策:
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季度纳税,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免征增值税。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实际税负分别降至5%和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