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月工资制下加班费的计算方式

发布时间:2024-12-11

    包月工资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签订劳动合同时明确约定月工资已包含加班工资,其中加班时间约定清晰。在约定的加班时间内进行工作的,用人单位无须另行支付加班费,超出了规定的加班时间的,单位须按日工资标准计算支付加班费。
实践中就如何计算日工资标准有不同的看法,笔者就遇到以下两种计算方式来计算日工资,举例说明如下:
A公司对员工张某实行每月做六休一的工资标准,张某每周工作6天,每月工作26天,月工资为7200元/月,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张某在每月26天之外的休息日加班共计32天。其中一种计得日工资的方式为用月工资除以月平均天数,本案中计算得出日工资为236.84元【7200元÷(365÷12)】。另外一种方式计得日工资的方式则将包月加班时间外的休息日加班时间折算为工作日时间进行计算,相应的日工资为242.02元【7200元÷(21.75+4*200%)】。
笔者认为第二种计算方式更为科学、合理,其在计算日工资时根据每个月的实际加班时间进行日工资的折算,而第一种计算方式没有考虑到员工每月实际加班时间情形,用这种方式进行计算会发现无论每月加班多少,其计得的日工资都是不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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