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破产重整程序及所涉问题

发布时间:2024-11-11

    企业破产重整是指对可能或已经具备破产原因但又有维持价值和再生希望的企业,通过破产重整,能够在法律的框架内实现财务和运营重组,恢复偿债能力并继续经营,避免破产清算带来的资产贬值。同时,对于债权人而言,破产重整提供了一种更为灵活的债务清偿方式,有助于最大限度地实现债权的回收。这一程序在现代市场经济中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应用价值。

一、破产重整程序
1.破产重整的申请。债务人或债权人可以向法院提出破产重整申请,特定情形下,进入破产清算程序的企业,其债务人或持股一定比例的出资人也可以申请重整。
2.法院受理。法院在接到重整申请后,将进行审查,并决定是否受理该申请。破产重整的主要原因包括: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不抵债,如资产报告、审计报告中显示资产不足以清偿负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如公司丧失经营、经营能力等情形;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有明显的丧失清偿能力的可能,如公司存在大量诉讼案件、执行案件且履行困难等情形。法院对破产重整的申请审查包含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实质审查包括审查债务人是否具有破产重整原因、债务人是否具有重整价值、债务人是否具有重整可能。如受理申请,将指定破产管理人接管企业的资产和负债,破产管理人将对企业的资产和负债进行详细调查,并编制相关报告。
3.重整计划草案制定与表决。破产管理人或债务人制定重整计划草案,并提交债权人会议审议。草案内容包括债务人的经营方案、债权分类、债权调整方案、债权受偿方案、重整计划的执行期限、重整计划执行的监督期限等。法院在收到重整计划草案后应在期限内召开债权人会议,进行表决。
4.法院批准重整计划。重整计划草案通过债权人会议审议后,需提交法院批准。法院将对计划的合法性进行审查。
5.执行重整计划。一旦法院批准重整计划,债务人将负责执行。破产管理人将监督重整计划的执行。

在整个破产重整程序中,需要法院、破产管理人、债权人和债务人等多方参与,重整程序的成功不仅取决于法律框架的合理性,还取决于各方的合作和重整计划的有效执行。如果债务人未能执行重整计划,法院可以裁定终止重整计划的执行,并宣告债务人破产。如果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将召开管理人会议,向法院申请终结破产程序。


二、破产重整的法律效果
破产清算到重整与和解的发展,构建了市场主体的退出机制,还构建了市场主体的救治机制,对于包括公司制度在内的多种形式的市场主体制度的形成和发展,起到支持作用,对于降低和分散投资风险,减少投资者的损失,鼓励投资者投资发挥了重要作用,适应了市场经济发展对积极活跃投资的需要,对提高市场效率也发挥了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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